新聞稿
皇后區陪審團裁定被告因2014年向男子頭部開槍而犯有謀殺罪

20 10 月, 2021
皇后區地方檢察官梅琳達·卡茨(Melinda Katz)宣佈,37歲的謝里夫·布朗(Sharif Brown)在槍殺牙買加皇后區男子的謀殺和其他罪行的審判中被定罪。 受害者於2014年12月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槍殺,距離他的家只有幾步之遙。
地方檢察官卡茨說:「在聽取了所有證據后,陪審團裁定被告有罪。這是午後在居民區發生的一場毫無意義的殺戮。槍支暴力是絕對不可接受的,並將每個人都置於危險之中。現在面臨對這一令人髮指的罪行的懲罰,當法官下個月對他判刑時,被告將面臨長期監禁。
牙買加第140街 的布朗昨晚在皇后區最高法院法官艾拉·馬古利斯(Ira Margulis)進行了為期兩周的審判后被判有罪。 陪審團裁定被告犯有二級謀殺罪和二級持有武器罪。 馬古利斯法官定於 2021 年 11 月 17 日宣判,屆時布朗將面臨最高 25 年的監禁。
根據審判記錄,大約下午2點30分,被告和安德森·德爾加多捲入了一場爭論。 這兩個人住在同一個街區,是熟人。 突然,布朗掏出槍,朝這名22歲的受害者頭部開槍。 德爾加多先生死於單槍傷。
達卡茨說,在審判期間,陪審團收到了視頻監控證據,顯示被告向德爾加多先生開槍。 警方還在布朗的家中找到了這把武器。
助理地區檢察官羅伯特·哈諾菲(Robert Hanophy)和DA刑事法院局局長兼副局長凱文·希金斯(Kevin Higgins)在刑事實踐和政策司執行助理地區檢察官安吉拉·阿爾貝圖斯(Angela M. Albertus)的監督下起訴了此案。
張貼在 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