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皇后區男子因紐約員警局偵探布萊恩·西蒙森(BRIAN SIMONSEN)死亡而被判有罪,並在拙劣的搶劫中對第二名員警進行重罪襲擊后被判處30年徒刑

皇后區地方檢察官梅琳達·卡茨(Melinda Katz)今天宣佈,28歲的賈格爾·弗里曼(Jagger Freeman)因指揮2019年2月導致紐約市警探布萊恩·西蒙森(Brian Simonsen)死亡的手機商店搶劫案而被判犯有謀殺、搶劫、襲擊和其他罪行,被判處30年徒刑。 當員警對現場作出反應並發射多發子彈時,第二名警官也受傷。
地方檢察官卡茨說:「被告策劃了一系列搶劫案,其中最後一次涉及仿製武器,並導致偵探布萊恩西蒙森的悲慘損失和馬修戈爾曼中士受傷。陪審團認定被告犯有謀殺罪,他現在將在監獄服刑,作為對他犯罪行為的懲罰。我們繼續向西蒙森偵探的家人和軍人表示哀悼。
2022年6月13日,皇后區牙買加梅裡克大道的弗里曼被判犯有二級謀殺罪、一級和二級搶劫罪、二級襲擊罪和四級大盜竊罪。 陪審團經過五天的審議后做出了裁決。 今天,主持審判的皇后區最高法院法官肯尼斯·C·霍爾德(Kenneth C. Holder)判處被告30年無期徒刑,隨後在釋放後進行5年的監督。
判決包括二級搶劫罪和三級大盜竊罪,與弗里曼於2019年2月8日參與另一起手機店搶劫案有關。
弗里曼的共同被告克裡斯托弗·蘭塞姆(Christopher Ransom),30 歲,前布魯克林聖約翰廣場,於 2021 年 10 月認罪,在霍爾德法官面前承認二級嚴重過失殺人和一級搶劫。 Ransom目前正在服刑33年,隨後是五年的釋放後監督。
根據法庭記錄,2019年2月12日,Ransom和Freeman在下午6點后不久抵達皇后區列治文山第120街的T-Mobile商店。 被告Ransom揮舞著黑色手槍進入手機行業。 Ransom命令店內的兩名員工交出商店後室的現金和商品。 當員警回應現場時,贖金仍在企業內。 蘭塞姆將他的槍 – 看起來是真的 – 對準員警,員警作為回應釋放了武器。
偵探布萊恩·西蒙森(Brian Simonsen)是紐約員警局的一名19歲老兵,胸部中彈一次致命。 時年42歲。 馬修·戈爾曼中士受了重傷,左腿受了槍傷。
助理地區檢察官肖恩克拉克,地區檢察官職業刑事重大犯罪局局長,在助理地區檢察官克莉絲蒂娜·馬夫里基斯的協助下,在重大犯罪執行助理地區檢察官丹尼爾·桑德斯的監督下起訴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