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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判定被告在轻微车祸后用碎瓶子刺伤人的一级伤害罪成立

皇后区检察官梅琳达-卡茨今天宣布,46岁的罗伯特-芬利因用破碎的玻璃瓶刺伤一名男子的脸,在审判中被判定犯有一级攻击罪。 2020年11月,受害人的汽车被被告的汽车车门撞倒后走出车外,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升级为一场几乎致命的争吵。

地区检察官卡茨说:”一次轻微的车辆碰撞升级为残酷的暴力,被告在受害者试图检查无关紧要的损害时刺伤了他的脸。经过为期两周的审判,陪审团已经确定被告犯有一级伤害罪。我们希望这一判决能让受害者在继续从持续的伤害中恢复时获得某种程度的安宁”。

经过为期两周的审判,陪审团于昨天晚些时候认定布鲁克林东弗莱布什蒂尔登大道的芬利犯有一级攻击罪。 主持审判的皇后区最高法院法官米歇尔-约翰逊(Michelle Johnson)将被告的判刑时间定为2022年7月11日。 届时,芬利将面临高达25年的监禁。

地区检察官卡茨说,根据审判记录,受害人在利物浦街和第109大道附近开车经过被告的车辆时,据称芬利打开车门并撞上了对方的汽车。 受害人将车停在路边,下车检查损坏情况,这时芬利拿着一个玻璃瓶走过来。 被告将酒瓶摔在该男子的头上,然后用碎玻璃碎片刺伤受害人的脸颊和嘴巴。

卡茨检察官补充说,然后转身回到他的车里,逃离了现场。

受害人的脸部有很深的撕裂伤,需要缝合大约150针,现在脸上仍有伤疤,这是袭击造成的。

检察院职业犯罪和重大犯罪局的助理检察官托马斯-萨尔蒙(Thomas Salmon)在助理检察官肖恩-克拉克(Shawn Clark)、副局长迈克尔-惠特尼(Michael Whitney)的监督下起诉此案,并由负责重大犯罪的执行助理检察官丹尼尔-桑德斯(Daniel Saunders)全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