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房屋獵人幫手強姦尋找家園的婦女被判處7年徒刑

皇后區地方檢察官梅琳達·卡茨(Melinda Katz)今天宣佈,在陪審團裁定被告犯有強姦罪后,賓夕法尼亞州居民被判處7年徒刑。 被告説明受害者找到住處,説明她搬進去,然後於2015年12月在列治文山地下室公寓強行強姦她。
地方檢察官卡茨說:「受害者在皇后區的一座寺廟裡遇到了被告,當他提出説明她找到住處時,他信任他。然而,這名被告是一個掠奪者,他等待機會傷害這名婦女。在受害者的新家中,被告強迫自己在她身上,然後為襲擊道歉,告訴她他“未經許可永遠不會再這樣做”。
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將被告確定為賓夕法尼亞州伊斯頓西米爾頓街59歲的阿肖克辛格。 2019年11月,辛格被判犯有一級和三級強姦罪以及二級非法監禁罪。 皇后區最高法院法官Gia L. Morris今天判處辛格7年徒刑,隨後進行5年的釋放後監督。 被告還必須登記為性犯罪者。
皇后區地方檢察官卡茨說,根據審判證詞,受害者,一名40歲的婦女,參觀了一座寺廟,在公告板上尋找租賃帖子。 在這個禮拜場所,她遇到了辛格。 兩人交談,被告提出説明她找到住處。 他們交換了電話號碼,4天后,被告打電話給她,告訴她他給她找了一套公寓,她需要立即搬進來。 被告幫助當時40歲的女子搬進了單位,之後,他去雜貨店購買食物和葡萄酒,然後回到列治文山的公寓。
DA Katz說,根據審判證詞,受害者拒絕了葡萄酒的提議,當時被告變得憤怒。 辛格把她扔在床上,強行強姦了她。 當被告睡著時,受害者跑出公寓,聯繫朋友尋求説明,並報警。 後來,在受害者接受治療的地區醫院,辛格打電話給她,並在她的手機上留下了語音郵件。 他一概而論地說,他很抱歉,沒有她的允許,他永遠不會再這樣做了。
此外,在審判中提交的證據表明,被告的DNA與在性侵犯證據收集檢查中從受害者身上採集的陰道拭子相匹配。
地區檢察官特別受害者局的高級助理地區檢察官George Kanellopoulous在局長助理地區檢察官Eric C. Rosenbaum和副局長Debra Lynn Pomodore的監督下起訴此案,並在重大犯罪執行助理地區檢察官Daniel A. Saunders的全面監督下。
**刑事申訴和起訴是指控。 被告在被證明有罪之前被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