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FAR ROCKAWAY男子在審判中因與一名10歲兒童發生性接觸而被定罪

皇后區地方檢察官梅琳達·卡茨(Melinda Katz)宣佈,一名40歲的Far Rockaway男子在審判中被判犯有針對兒童的性行為。 這項法律由當時的女議員梅琳達·卡茨(Melinda Katz)於1996年起草,當時她希望確保戀童癖者對他們的罪行負責。 本案被告搬進女友家,不久後開始晚上進入孩子的房間。 性接觸發生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之間。

地方檢察官卡茨說:「被告多次侵犯了這個當時只有10歲的小女孩。陪審團權衡了審判時提供的所有證據,認定被告有罪。

地方檢察官將被告確定為皇后區Far Rockaway社區Beach 20th Street的40歲的Joseph Petty。 週三,經過近2周的審判,陪審團裁定被告犯有一級對兒童的性行為。 主持審判的代理皇后區最高法院法官吉亞·莫裡斯(Gia Morris)定於2020年2月11日宣判。 當時,佩蒂面臨長達25年的監禁。

地方檢察官卡茨說,根據審判證詞,2014年8月,佩蒂搬進了他女朋友在皇后區牙買加的公寓。 從當年10月開始,被告開始在晚上潛入女友女兒的臥室。 在3個多月的時間里,佩蒂多次用雙手觸摸孩子的生殖器和胸部區域,有時還用嘴觸摸。 被告還與該女孩有性接觸。

地區檢察官特別受害者局的高級助理地區檢察官George Kanellopoulous在助理地區檢察官Kenneth M. Appelbaum,局長,Eric C. Rosenbaum和Debra Lynn Pomodore的監督下,在重大犯罪執行助理地區檢察官Daniel A. Saunders的全面監督下起訴此案。

**刑事申訴和起訴是指控。 被告在被證明有罪之前被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