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皇后區男子因車輛殺人罪,DWI和其他撞車罪被起訴,造成母女死亡並傷害被告乘客

皇后區地方檢察官梅琳達·卡茨(Melinda Katz)今天宣佈,42歲的泰隆·阿索拉姆(Tyrone Absolam)已被皇后縣大陪審團起訴,並在最高法院以嚴重車輛殺人罪,車輛過失殺人罪,醉酒駕駛和其他指控進行傳訊。 被告被指控在酒精的影響下撞上另一輛車,殺死了一位母親和她的女兒。 致命的碰撞還傷害了被告車內的乘客。
地方檢察官卡茨說:「據稱,一個家庭現在哀悼失去一位母親和她10歲的女兒,因為被告自私地決定無視道路規則。酒後駕車是絕對不可接受的。被告現在因其涉嫌的行為而面臨非常嚴重的指控。
皇后區第133大道的 Absolam今天早上在皇后區最高法院法官Peter Vallone Jr.面前被傳訊,指控16項罪名。 被告被控嚴重車輛殺人罪、一級和二級車輛過失殺人罪、二級過失殺人罪、刑事過失殺人罪、二級和三級襲擊罪、醉酒時嚴重駕駛、酒後駕駛機動車、危害兒童福利和魯莽駕駛。 瓦隆法官繼續為被告還押,並將他的返回日期定為2021年9月7日。 押沙龍如果罪名成立,將面臨長達25年的監禁。
根據起訴書,大約晚上8點45分,被告在洛克威大道上駕駛一輛2018年灰色日產Altima向西行駛時超過了限速。 31歲的戴安娜·格蘭諾布爾斯(Diana Granobles)在洛克威和蓋伊·R·布魯爾大道的交叉路口左轉,據稱阿布索拉姆撞上了受害者的雪佛蘭科魯茲。 這名婦女的10歲女兒伊莎貝拉·格拉諾布爾斯(Isabella Granobles)和她一起在車裡。
母親和孩子都被送往地區醫院,在那裡他們被宣佈死亡。 與被告一起乘坐的三名乘客也在車禍中受傷。 他們被送往附近的醫院接受治療。
DA Katz繼續說,據稱被告的血液酒精含量為0.15 – 高於0.08的法定限制。 洛克威和蓋伊·布魯爾林蔭大道上公佈的速度限製為35英里/小時。 據稱,被告在撞上受害者的汽車之前兩秒鐘以94英里/小時的速度行駛。
DA重罪審判II局的助理地區檢察官Dylan Nesturrick和Rosemary Chao正在助理地區檢察官Mark Osnowitz的監督下起訴此案,並在重罪審判執行助理地區檢察官Pishoy Yacoub的全面監督下。
**刑事申訴和起訴是指控。 被告在被證明有罪之前被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