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皇后區男子承認在女兒日托中心性虐待兒童后被判入獄

皇后區地方檢察官梅琳達·卡茨(Melinda Katz)今天宣佈,南臭氧公園77歲的拉蒙·羅德裡格斯(Ramon Rodriguez)因在女兒的日托中心性虐待兩名女孩而被判處2年徒刑。 其中一名受害者在2010年開始虐待時只有7歲。 第二名受害者是一名5歲的孩子,他於2019年6月受到虐待。
地方檢察官卡茨說:「在認罪時,被告承認侵犯了這兩個年輕女孩。可悲的是,這名被告利用他女兒的託兒業務,為了自己的墮落慾望而與這些脆弱的年輕人成為朋友。父母在選擇日托中心時必須始終保持警惕 – 提出問題並堅持確切地知道誰將與您的孩子接觸。
2020年1月,羅德裡格斯承認一級性虐待罪和二級兒童性行為過程。 皇后區最高法院法官凱倫·戈皮(Karen Gopee)今天判處被告2年徒刑,2年監禁,隨後在釋放後進行3年監督。 被告還將被要求登記為性犯罪者。
當她還是一名女議員時,達·卡茨(DA Katz)撰寫了針對兒童法的性行為過程,以確保掠奪者對侵犯兒童的行為負責。
根據指控,在2010年至2015年期間,被告在7至12歲之間多次對第一名受害者進行性虐待。 被告隔著衣服和衣服觸摸了女孩。 他把自己暴露在她面前,強迫她觸摸他,看著他觸摸自己。
此外,根據指控,被告告訴受害者他很抱歉,並說:「我知道你因為我對你所做的一切而恨我。
根據法庭記錄,在2019年6月至7月期間,被告至少一次觸摸一名5歲女孩的生殖器。
地區檢察官特別受害者局的助理地區檢察官塔拉·沃格爾(Tara Vogel)在助理地區檢察官埃裡克·C·羅森鮑姆(Eric C. Rosenbaum),副局長黛布拉·林恩·波莫多雷(Debra Lynn Pomodore)的監督下,並在重大犯罪執行助理地區檢察官丹尼爾·桑德斯(Daniel A. Saunders)的全面監督下起訴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