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布朗克斯男子因向MTA巴士開槍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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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區地方檢察官梅琳達·卡茨(Melinda Katz)宣佈,梅爾文·亞當斯(Melvin Adams)今天被判處20年徒刑,罪名是在一條繁忙的大道上開火,意圖擊中陌生人,而是向MTA公共汽車開槍並擊中兩名乘客。

地方檢察官卡茨說:「一名危險男子現在離開我們的街道,並將因其魯莽和非法行為而服長期監禁

布朗克斯區巴恩斯大道45歲的亞當斯於三月份被陪審團判定犯有二級謀殺未遂罪,一級和二級襲擊罪,二級和三級犯罪持有武器以及一級魯莽危害罪。 皇后區最高法院法官加里·米雷特(Gary Miret)判處被告20年徒刑。

根據收費:

  • 5 年 2021 月 148 日上午 8 點 55 分左右,亞當斯在牙買加大道 148 號附近走過一名他不認識的 25 歲男子 亞當斯認為行人看了他一眼,走近那人,從背包里掏出一把非法的.40口徑手槍,朝他的背後開了三槍。 亞當斯沒有擊中預定目標,而是射穿了停在附近的MTA Q8巴士的擋風玻璃。
  • 一顆子彈刺穿了公共汽車擋風玻璃,擦傷了一名66歲的乘客,造成他身體受傷。 公共汽車上的另一名乘客,一名20歲的男子,手臂上被同樣的子彈擊中,肱骨碎裂,造成難以忍受的疼痛和嚴重的身體傷害。
  • 兩名受害者都被送往附近的醫院接受治療。 這位66歲的老人肩膀撕裂傷,玻璃碎片從他的身體上移走。 這位20歲的年輕人需要重建骨科手術,以去除子彈碎片,並用10英寸的金屬板和螺釘修復手臂。
  • 一名員警目睹了槍擊事件並報告了這一事件。 亞當斯在槍擊事件發生后幾分鐘內在距離現場一個街區的地方被捕,他擁有一個背包,裡面裝有槍擊事件中使用的.40口徑史密斯威森手槍。 這把手槍在槍膛裡裝了一發子彈,在一個非法的大容量彈匣里裝了11發子彈。 還從背包中發現了第二個非法的大容量彈匣,裡面還有另外15發子彈。

地區檢察官重大經濟犯罪局助理地區檢察官傑里米·H·莫(Jeremy H. Mo)在高級副局長助理地區檢察官凱薩琳·凱恩(Catherine Kane)的協助下,在助理地區檢察官瑪麗·洛溫伯格(Mary Lowenburg)的監督下,在負責調查的行政助理地區檢察官傑拉德·A·布拉德(Gerard A. Brave)的全面監督下,起訴了此案。 該案由ADA Mo在局長Karen Rankin,副局長Timothy Regan和Robert Ferino的監督下進行調查,並在審判執行助理地區檢察官Pishoy B. Yacoub的全面監督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