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審判庭包括四個重罪審判局、仇恨犯罪局和重罪行動局。


重罪行動

大陪審團局

大陪審團局監督大陪審團面前所有重罪事項的協調和陳述。

有關更多資訊,請發送電子郵件 GrandJury@queensda.org 或致電 718.286.6816。


重罪會議局

這個新成立的局協調和促進對重罪投訴的處理,並與大陪審團局密切合作。

有關更多資訊,請致電 718.286.6026。


重罪審判局

有四個重罪審判局處理從開始到處置的重罪案件。 分配到重罪審判局的助理地區檢察官的任務是調查案件,向大陪審團提交案件,談判認罪和判刑,並進行鎮壓聽證會和審判。
案件類型包括非法街頭毒品銷售、汽車盜竊、襲擊、入室盜竊、搶劫,以及持有武器、謀殺未遂、車輛過失殺人、醉酒駕駛等。

所有ADA都接受有關如何處理重罪起訴各個方面的持續培訓,包括大陪審團實踐,動議實踐以及聽證會和審判的訴訟。
ADA 還可以參加附加計劃,在那裡他們回應犯罪現場、發表聲明、參加陣容並在需要時準備好搜查令。 他們就嚴重問題與調查人員通信,並在輪換期間由一名資深高級檢察官監督。 在整個過程中,ADA獲得了寶貴的經驗,並成為經驗豐富的訴訟律師,準備晉陞到更高級的部門。

重罪審判局的另一個組成部分是重罪問題解決法院的監督和人員配備,特別是皇后區毒品法院、皇后區心理健康法院、皇后區 DWI 法院、皇后區退伍軍人法院和皇后區司法轉移法院,其中成癮者和/或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告已被安置在基於社區的治療計劃中(即長期住院治療, 門診和排毒)代替監禁。 這些解決問題的非對抗性法院利用協作團隊方法,與QDA的替代量刑部門合作,管理和監控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