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行通知之前,財產釋放要求只能通過傳真718-286-6845或電子郵件 qdapropertyreleaseunit@queensda.org . 如果發佈釋放,它將郵寄給需求者。 如需任何説明,請聯繫財產釋放股: 718-286-6826

在另行通知之前,不允許步入法院。 如果您需要説明,請致電財產釋放部門。


我被捕了,我該如何取回我的財產?

索賠人應在財產釋放答覆中填寫正式的財產釋放要求表,以釋放逮捕證據。 如果憑證財產不是逮捕證據,則不需要地區檢察官的釋放。 索賠人應完整填寫表格。 您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代表其他人提出請求。 您也可以到辦公室填寫申請表。 請務必攜帶憑證複印件。 不完整的房產申請表將不被視為正式要求。 您將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說明缺少的內容,並在獲得缺失的資訊后被要求重新提交表格。

除上述方式外,索賠人的請求將不被接受。

一旦提出正式要求,皇后區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有 15 天的時間評估釋放逮捕證據的請求,然後再做出回應(車輛為 7 天)。
從我們辦公室釋放並不自動保證財產的釋放。

紐約市員警局的財產釋放程式可以在以下網址找到:


http://www1.nyc.gov/site/nypd/services/vehicles-property/return-of-property.page


我的財產釋放要求被推遲了。 我該如何對該決定提出上訴?

根據 38 RCNY §12-34(e),您可以要求監督助理地區檢察官審查此延期決定。 請填寫表格 申請

並以電子方式提交請求。


我是犯罪的受害者,我該如何取回我的財產?

索賠人應在財產釋放答覆中填寫正式的財產釋放要求表,以釋放逮捕證據。 如果憑證財產不是逮捕證據,則不需要地區檢察官的釋放。 索賠人應完整填寫表格。 您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代表其他人提出請求。 您也可以到辦公室填寫申請表。 請務必攜帶憑證複印件。 不完整的房產申請表將不被視為正式要求。 您將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說明缺少的內容,並在獲得缺失的資訊后被要求重新提交表格。

除上述方式外,索賠人的請求將不被接受。

一旦提出正式要求,皇后區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有 15 天的時間評估釋放逮捕證據的請求,然後再做出回應(車輛為 7 天)。
從我們辦公室釋放並不自動保證財產的釋放。

紐約市員警局的財產釋放程式可以在以下網址找到:


http://www1.nyc.gov/site/nypd/services/vehicles-property/return-of-property.page


如果您不知道您的逮捕或案捲編號,您可以前往位於皇后區法院一樓 G-64(皇后大道 125-01 號)的皇后刑事法院書記員辦公室或位於皇后區法院 7 樓 710 室的最高法院書記員辦公室檢索該資訊。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聯繫物業釋放服務部門(718)286-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