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關於扼殺和其他限制技術的聲明

正如我們最近在明尼阿波利斯看到的喬治·弗洛德(George Floyd)的去世,以及六年前在紐約市看到的埃裡克·迦納(Eric Garner)的去世,使用扼流圈和其他可以切斷人腦氧氣供應的保持或限制技術具有不可接受的高死亡風險。 紐約員警局早就認識到扼殺的危險,並在近三十年前禁止使用它。

我們支援擬議的城市和州立法,該立法將執法人員在逮捕時使用扼殺和類似限制定為刑事犯罪。 我們必須採取行動,制止員警過度使用武力。

員警每天都冒著生命危險從事危險的工作,我們感謝他們的服務。 我們支援和尊重那些繼續履行宣誓服務和保護職責的人,他們秉承紐約市員警局的禮貌、專業精神和尊重社區的核心價值觀。

我們還承認需要加強問責制。 我們支援安理會今天作出努力,通過立法修訂行政法,以尊重記錄員警活動的權利,要求有明顯的盾牌編號和軍銜名稱,並建立具有記錄保存和報告要求的早期干預制度的程式,使員警部門能夠確定可能需要加強培訓或監測的警官。

我們感謝市議會成員推動這些法案的通過,並感謝他們繼續致力於保護所有紐約人的安全。

布魯克林地區檢察官埃裡克·岡薩雷斯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賽勒斯·萬斯
布朗克斯地區檢察官達塞爾·克拉克
皇后區地方檢察官梅琳達·卡茨

**刑事申訴和起訴是指控。 被告在被證明有罪之前被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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