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布魯克林男子因在輕微車禍後用破碎的瓶子刺傷男子而被判處14年徒刑

皇后區地方檢察官梅琳達·卡茨(Melinda Katz)宣佈,46歲的羅伯特·芬利(Robert Finley)因用碎玻璃瓶刺傷一名男子而被判處14年徒刑。 根據法庭記錄,2020年11月,當受害者的汽車被被告的車門撞到后,當受害者下車檢查損壞情況時,一起輕微的交通事故升級為近乎致命的爭吵。

地方檢察官卡茨說:「輕微的車輛碰撞不應該升級為這名被告的殘酷暴力,他在為期兩周的審判后被判犯有一級襲擊罪。他現在因犯罪行為被判入獄。我希望受害者繼續從被告造成的持續傷害中恢復過來。

布魯克林東弗拉特布希蒂爾登大道的芬利上個月在皇后區最高法院法官蜜雪兒詹森面前被判一級襲擊罪。 昨天晚些時候,詹森法官判處14年徒刑,隨後是5年的釋放后監督。

地方檢察官卡茨說,根據審判記錄,2020年11月1日上午11點40分至11點55分之間,當芬利打開車門撞上另一輛汽車時,受害者在利物浦街和109大道附近駛過被告的車輛。 受害者靠邊停車,下車檢查損壞情況,這時芬利拿著一個玻璃瓶走近。 被告將瓶子砸在被害人的頭上,然後用碎玻璃的碎片刺傷被害人的臉頰和嘴巴,然後乘車逃離現場。

由於這次襲擊,受害者的臉部遭受了深深的撕裂傷,需要縫大約150針,並繼續恢復,留下明顯的疤痕。

民政事務局職業刑事及重大刑事罪局助理地區檢察官湯瑪斯·薩爾蒙(Thomas Salmon)在助理地區檢察官肖恩·克拉克(Shawn Clark)、副局長邁克爾·惠特尼(Michael Whitney)的監督下,並在重大犯罪執行助理地區檢察官丹尼爾·桑德斯(Daniel Saunders)的全面監督下起訴此案。